買一送二誰敢娶
這年頭,敢進入婚姻的都是不怕死的,
沒有算計過婚姻要付的代價,或被荷爾蒙沖昏頭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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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位女作家為文說不少女性從未被求過婚,
可能是不曾與男友建立過深入圓熟的愛情。
問題是這年頭有條件求婚的男人越來越少,
自己餬口都有問題,若上有高堂、下有弟妹要養,
就是長得像阮經天一樣英俊,阮囊羞澀,誰敢嫁?
除非有女人賺錢本事大,有條件養小白臉,
順帶連他一家也養上。 要500萬有車有房
一位晚輩坐四望五,身材矮胖,家中兄弟不負責,
把父母丟給她養,父母年邁多病,而且無明,有理說不通。
她說要娶她的男人,先要拿500萬現款,有房、有車,
還要養她父母,她真是異想天開,她就是長得像林志玲,
再少個20歲,也未必有男人願娶。 林志玲不只是貌美,
更是日進斗金,就算到了4、50歲,行情依然看俏。
婚姻不是愛情,開門七件事,哪樣不是錢?
光憑跟一個男人有深入圓熟的愛情就可以結婚?
未免不食人間煙火。
愛情一碰上困頓的人生便無以為繼了。
更何況愛情一如風花雪月,此時此刻愛得你死我活,
10年、20年後雙方際遇變了,緣分盡了,
還不是一場春夢了無痕。
真要像這位女作家說的圓熟愛情,雙方要有經濟實力,
書讀得一樣多,略通琴棋書畫,一點人文素養皆無,
如何談情說愛?雙方家累要少,
至少父母及手足是明理之人,
或當事人十分有主見,不讓家人干預。
最後雙方要有深厚的緣,夫妻是緣,
良緣惡緣無緣不合,良緣不深,也會半途再見。
台灣的婚姻法,結婚容易離婚難,一旦無法再處,
一方要離一方不離,成了無期徒刑,可憐亦可悲,
還不如同居,不必痛苦分手,結什麼婚呢?
本文來自 施寄青《紅男綠女》
姊!我剛看文~就想~怎像~施媽(施寄青~晚晴得創辦人)
剛要留言~姊是~施寄青第2~
看完~文~才知~
哈!!真的是~施寄青呢!
外星人超喜歡她那~犀利的言行!
我佩服她~面對人生各 個苦難,能一一面對,勇敢處理~進而在社會上有她個人魅力助人~
想不到我們都喜歡同樣的"施媽"哈哈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