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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一個同學最近離婚了,
原因是她無法忍受男方給她帶來的痛苦。
她向我傾訴了心中的“苦”,
她痛斥前夫是一個“暴躁狂”,
自私苛薄,不近情理。
我讓她說出前夫具體在哪些方面得罪了她,
她一一羅列:
前夫當眾指責過她,讓她很沒有面子﹔
他不給她買早點,讓她心情不爽﹔
他也向她動過手,屬於推拉之類,
但這在她心目中等於家庭暴力。
我聽了她的訴說,我勸她說,
你可能誇大了理由,放大了痛苦,
夫妻居家過日子,磕磕碰碰難以避免,
如果對此寬以待之,便會減少許多煩惱。
其實,世間的很多痛苦,
或者說我們所遭受的痛苦,
往往是被人為放大了的。
“我多麼痛苦!”“我多麼不幸!”
說這些話的人,據我觀察,
往往是一些活得悠閒而又不錯的人。
他們對別人要求過高,對自己則很放縱,
認為別人一無是處,而自己則十全十美。
據我所知,
我的這位同學的前夫並不是她所想的那麼可怕。
如果她能寬容對方的一些小缺點,
就不會導致雙方的矛盾加深,以致各奔前程。
一個家庭的確有許多瑣碎的煩惱之事。
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從生活態度到生活習慣的容忍,
對對方職業、文化層次的容忍,
都是一個漫長的過程,因而我們必須淡化它。
倘若有了這麼一種現實的態度,
我們就不會在那些貌似高貴的、虛擬的痛苦上兜圈子。
差不多所有的人都會遇到一個男人或者一個女人,
並組建家庭,當你認為你遇到的這個人天底下最壞的時候,
可能有人會認為這個人是天底下最好的。
如此一來,我們有什麼必要走極端,
又有什麼必要放大我們的痛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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